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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法律

时间:2021-11-10 13:22:51
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李冰雪 杨伟


为骗取拆迁补偿款而“假结婚”,殊不知背后暗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。张某为谋取拆迁补偿人头费,而与他人登记结婚,如今房屋不拆迁了,双方决定办理离婚,一方却要求经济补偿。双方始终争执不下,起诉至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。


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,张某听闻自己的房屋可能面临拆迁,便萌发了一个馊主意:利用自己单身拆迁户的身份,找一个“靠谱”的人假结婚,骗取更多拆迁款。


这个“靠谱”的人,就是张某的异性朋友秦某。两人合议后一拍即合,于2018年8月在民政局结婚登记。婚后,双方未实际共同生活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,至今分居生活近三年。


今年,张某得知房屋拆迁计划取消,便想要离婚。然而,秦某却以因登记结婚导致其婚前子女不能再享受相关福利政策,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,要求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张某将秦某告上法庭。


法院一审认为,“假结婚”虽为通谋虚假表示,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与客观要件,不属于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,婚姻关系即成立且有效,但双方之间确无夫妻感情,符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,故对张某要求与秦某离婚的诉讼请求,予以支持。对于秦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,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的情形,故对被告该项主张不予支持。


法官在此提示,婚姻是神圣的,群众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审慎办理婚姻关系缔结和解除手续,切莫钻制度的空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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